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信用记录良好;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稳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
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住房贷款;
6.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购房贷款条件
1.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位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且为自住房;
2.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
3.购房合同签订日期距申请贷款时间不超过2年;
4.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5.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装修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稳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住房贷款;
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6.装修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装修总价的70%;
7.装修合同签订日期距申请贷款时间不超过2年;
8.装修合同中载明的装修内容、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四、租房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有稳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住房贷款;
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乐山市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6.租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月租金总额的90%;
7.租房合同签订日期距申请贷款时间不超过2年;
8.租房合同中载明的租赁期限、租金等信息真实有效。
五、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购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装修总价的70%;
3.租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月租金总额的90%;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贷款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适用);
2.购房合同、装修合同或租房合同;
3.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购房预告登记证明;
5.装修预算书或装修合同;
6.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8.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信用报告。
以上就是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购房贷款条件、装修贷款条件、租房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及贷款申请材料等内容。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贷款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