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提取人必须是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即在乐山市参加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 提取人必须符合提取条件,包括购房、还贷、装修、大病医疗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3. 提取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装修合同、医疗费用发票等。
4. 提取人需要填写《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或直接到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5. 提取人需要按照提取额度和提取方式的规定进行提取,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金额和次数。
6. 提取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提取申请,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办理提取手续。
7. 提取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领取提取款项,可以选择将提取款项转入个人银行账户或到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现金。
总之,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提取申请和领取。